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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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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服务事项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申请单位(人) 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人) 市发改委 联系方式 0795-3216701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申请条件 项目能耗在5000-10000吨标准煤范围,项目未开工建设。
申请人需提交(补交、修正等)的材料及要求 材料名称 备注
项目节能审查申请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
被告知人 告知人
一次性书面告知单出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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