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9号建议协办答复的函
市国资委:
贵单位主办的《关于善用活用产业引导基金,以科技创新引领宜春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协办答复如下:
一、完善政策体系,凝聚科技创新合力。
一是健全科技政策体系。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动科技要素集约化,2022年我市出台了促进科技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并在2024年进行了重新制订,该政策对科技项目、研发投入、科技企业、科技人才、科技平台、科技成果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奖励补助,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二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十四五”以来,我市财政科技投入保持稳定增长,市本级每年预算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资金额度从2020年的1500万元增长至2025年的5200万元。从2020年至2023年,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实现了从42.09亿元到65.69亿元的大幅提升,年均增长15.99%,增速居全省前列,总量稳居全省第三;研发投入强度从1.51%突破到1.89%,强度连续三年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三是引导金融支持科技。我市出台了《金融支持宜春市科技型企业发展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投向科技创新企业,截至去年底,我市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459.12亿元,同比增长2.68%。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质效,搭建政银企对接渠道,推动“科贷通”政策化解企业资金紧张难题,全面放开合作银行,持续扩大惠企覆盖面,不断优化贷款结构,目前筹集风险补偿金1.18亿元,累计贷款达47.56亿元,惠及科技型中小企业1200多家次,贷款额保持全省第1。
二、强化科研攻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一是探索“揭榜挂帅”制。我市从2021年开始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建立企业技术需求动态清单,通过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等多渠道征集“卡脖子”难题,确保榜单与企业需求高度匹配,打破科技计划类别限制,将资金、平台等资源向揭榜项目倾斜,四年累计支持项目36项、资助2620万元,目前部分技术已取得关键性突破。同时,鼓励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二是深化科研攻关改革。我省去年启动实施省级重大专项“2030先锋工程”之后,我市积极跟进落实,推动“点状创新”向“链式创新”转变,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高位推动下争取到了中科院C类先导项目落地宜春,将彻底解决锂冶炼剩余物安全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难题,为整个产业链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新机遇、新空间。
三、夯实创新基础,提升科技支撑实力。
一是梯次培育科技型企业。我市立足市县两级特色产业集群,着眼于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建立健全了“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呈现出金字塔型渐进培育和发展的良好态势。二是引进培育高层次科技人才。紧扣产业发展需求,探索形成人才“引、育、留、用”全周期服务机制,近年来累计引进培育省级人才团队22个、省级人才工程入选234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10人,引进“科技副总”19名。在全省首创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柔性引进高层次专家人才派驻企业,累计选派近900人次,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列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三是实施科创平台创建工程。针对科研平台较弱问题,大力引进高校院所创新资源合作共建高端研发机构,先后与江西理工大学共建锂电新能源产业研究院、与南昌大学共建循环经济产业丰城研究院、与江西理工大学共建有色金属材料产业研究院,组建了全省第二家市级科学院——宜春市科学院,创建省级科技创新平台226个,总数列全省第3。
四、促进成果转化,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一是健全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为激发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活力,我市建立健全了技术交易补助机制,对技术买方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分别按实际技术交易额2.5%、2%以内进行补助,去年全市网上常设技术交易市场交易额达1.8亿元、列全省第2位,“十四五”期间累计兑现补助资金1000余万元,技术转让方有中科院青岛能源所、中科院化学所、中国林科院、中国农大、华南理工、电子科大、中南大学、哈工大以及省科学院、南昌大学、江西理工、南昌航空等高校院所。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和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资政策,宜春学院、市科学院均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机制,将成果转化所获收入60%以上奖励给科研团队,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二是建立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按照省里“1+M+N”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要求,我市依托现有哈工大(江西)技术转移分中心资源优势,今年年初挂牌成立了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建立“精准辅导+跟踪服务+政策引导”机制,进一步挖掘企业真实需求、对接实力团队、推动转化落实,每年支持建设经费50万元,计划每年促成技术交易100项以上。同时,对认定为国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服务机构分别补助50万元、20万元。
下一步,将在如下方面再发力:
一是在科技金融赋能企业创新上再发力。金融是创新投入的重要源头活水,党中央将科技金融列为“五篇大文章”之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以金融活水精准灌溉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大有可为,要充分发挥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关于企业创新积分制有关工作要求,推动“科贷通”扩面提质,实现新增放贷额度15亿元以上,为广大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供更优惠、更精准、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二是在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上再发力。加快推进中科院C类先导专项成果落地转化,尽早实现首位产业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和降成本的目标。以该专项为基础,探索建立锂电新能源产业中试基地,争取留下一支中科院科研团队。
三是在科创平台规范提升上再发力。用好用足现有科技创新平台,切实提升平台创新能级,筑牢科技创新根基。按照《江西省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清理规范实施方案》要求,聚焦优化布局、提升效能、强化监管,做好科创平台清理规范工作,建立“绩效评估+产业匹配度”双维度评价体系,对功能重叠的科创平台按领域推动联合组建,提升平台效能。
四是在优质科技企业培育上再发力。引导企业创建研发机构,以创新平台为依托,聚集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推动技术研发。通过政策引导,加大研发后补助,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鼓励企业积极转型为科技型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瞪羚、独角兽企业,突破为科技领军企业。
五是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上再发力。推进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水平产学研合作,建好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强化服务成果转化功能,健全成果转移转化精准对接机制。优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推动技术合同成交额再上新台阶,促进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产生实际的经济、社会、产业、生态等价值和效益。
宜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温余远 3223296、15070567319
附件: